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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四次会议召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酒泉市人民政府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18
1月17日下午,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四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吴仰东主持会议并强调,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靠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狠抓任务落实,不折不扣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坚决把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市领导石建明、王洁岚、燕胜三、何谋保、宋丽文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新民出席会议。
  吴仰东指出,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已全部成立,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各级监委机构在运转机制、工作衔接、制度规范等方面还有很多薄弱环节,需要在今后工作实践中逐步完善、研究解决。
  吴仰东强调,全市各级党委特别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肩负的政治责任,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检察院等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强化协作配合,凝聚全市“一盘棋”的整体合力,确保各项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各级党委要坚决扛起推进改革的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落实,加强对改革试点全过程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各级纪委监委作为牵头单位,要精心谋划和组织,细化工作方案,建立责任体系,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抓实见效。同时,要积极探索国家监察与巡察监督、派驻监督有效结合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运行体系,提升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实效。
  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副组长王洁岚通报了上一阶段工作情况。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执法执勤车辆划转、办公场所后续调整等相关工作。
  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及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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