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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要求,酒泉市人社局全面开展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补缴断保期间养老保险费工作。本次补缴对象主要针对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参保人员。 12月1日补缴工作全面启动,为期20天。由于此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局为确保补缴工作的有效开展,高效快捷的办理断档养老金补缴业务,特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开设多窗口进行断档补缴。参保群众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养老金手册便可办理相关业务。群众可根据自身情况,先咨询、后办理,此操作流程不仅方便了办事群众,也简化了工作流程。通过此次补缴工作的全面开展,有效解决了有参保意愿但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人员的历史遗留问题。 养老保险断档补缴工作于12月20日全面完成,期间市本级共有1073人进行断档补缴,共收缴金额29611787.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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